1. 目的
為了服務社會,方便群眾,確保我市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,根據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,結合實際制定《六安市疾控中心委托水質檢測工作程序》。并通過對檢測工作過程各個環節的有效控制管理,以保證飲用水檢驗檢測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。
2. 范圍
本程序適用于本中心水質檢測過程中各個環節的質量控制及管理。
3. 職責
3.1 質管科與客戶溝通、簽訂委托協議,負責水樣的接受、流轉、保管、處置及檢測報告的編制、蓋章、發放。
3.2 檢測科室負責水樣常規指標的檢驗工作及檢測報告數據的錄入、復核工作。
3.3 本中心授權簽字人負責檢測報告的終審、簽發。
4. 檢測程序
4.1 樣品來源
委托檢驗的生活飲用水樣包括二次供水(水塔水、水箱水、蓄水池水等)、地下水(深層地下水、機井水、手壓井水等)、地面水(塘水、河水等)、定型包裝飲用水(純凈水、礦泉水、桶裝水)。
4.2檢驗項目
微生物指標:菌落總數、總大腸菌群、糞大腸菌群;理化指標:色度、渾濁度、PH值、總硬度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耗氧量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硝酸鹽氮、氟化物、鐵、錳、銅、鋅、砷、鉛、汞、鉻(六價)、鎘。
4.3送檢時間
每月集中開展一次水質水樣檢測,每月的前兩周為委托咨詢受理時間,第三周由中心質量管理科負責通知客戶送(采)樣時間,同時確定報告領取時間與方式。為節約能源,減少成本,每年的豐水期和枯水期可結合《安徽省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方案》開展當月的市政自來水水質監測工作。
4.4采樣程序
4.4.1如需本中心現場采樣的,由質管科協調公衛科按《抽(采)樣控制程序》組織人員采樣并認真填寫《樣品采集記錄表》,做好記錄。送檢時填寫《六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樣品送檢單》,樣品信息錄入實驗室報告系統,中心檢驗科負責水樣的檢驗工作。
4.4.2客戶自送樣有委托檢測需求時,質管科業務受理人員與客戶進行溝通,確定檢測依據、檢測項目、完成時間,報告發送方式等。質管科業務受理人員按《檢測樣品管理程序》進行樣品驗收、登記、編號、標識,錄入實驗室報告系統,填寫“檢測流轉單”,并將水樣送到檢測科室。
4.5委托協議
質管科業務受理人員受理水樣時,按《客戶要求、標書和合同的評審程序》對客戶要求進行評審,同時與客戶代表在“六安市疾控中心檢測委托協議”上簽字、蓋章,以表示協議成立。受理人員根據檢驗檢測項目,按照《省物價局皖價費〔2007〕17號》文件,給客戶開具繳費通知單,由財務科收款簽字、蓋章,辦公室憑據繳費通知單在檢驗報告書上蓋章。
5. 相關文件
5.1 抽(采)樣控制程序
5.2 檢測樣品管理程序
5.3 安徽省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方案
5.4客戶要求、標書和合同的評審程序
6. 相關記錄
6.1 檢測流轉單
6.2 樣品采集記錄表
6.3 六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樣品送檢單
6.4 六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委托協議